许昌学院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

作者: 时间:2017-11-30 点击数:

许昌学院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

1、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:在校党委、校行政的领导下,组织、协调、督促和指导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,做好老干部工作方针、政策、规划、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,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
2、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(如有重大问题可及时召开),由组长主持,全体成员参加。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老干部工作情况,研究、部署老干部工作,协调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。

3、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议题和时间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提出,报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定。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,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。

4、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,要事先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并委派本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列席。

5、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,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全校各有关单位;有关单位要积极落实并及时报告情况,办公室要做好督促落实工作。

6、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将老干部工作切实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,并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,及时沟通情况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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